7月3日,福鞍股份(603315)发布财产保全进展股票加杠杆在哪里加,因工程合同纠纷,公司被判决赔偿原告富岭建筑合计420.25万元。
事情源于2020年4月,富岭建筑与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富岭建筑将燃煤活性石灰回转窑生产线(1x300t/d)工程项目发包给公司,合同总价2180万元。该项目于2020年11月开始投运,在后续验收过程中,富岭建筑因与公司在产品能耗、产能等技术性指标问题产生分歧,由此产生纠纷。
2023年6月,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下称“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因工程合同纠纷,富岭建筑向法院申请冻结了公司银行存款4000万元。公司认为不存在造成富岭建筑损失的事实,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对此,公司向法院提起了对富岭建筑的诉讼。
针对上述诉讼事项,法院进行了合并审理,富岭建筑向法院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将原诉讼请求第二项“判决被告赔偿原告损失暂计4000万元”变更为:“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燃煤活性石灰回转窑生产线达标的修复费用784.29万元,其他损失申请人另行主张”,并于2024年7月9日向法院提出保全申请并起诉,保全公司财产金额合计2000万元。
2024年8月,公司收到由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及《民事判决书》,要求公司赔偿富岭建筑修复费及诉讼相关费用共计847.46万元;富岭建筑支付公司工程款1112.90万元,公司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1.38万元。
2025年7月2日,公司收到由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富岭建筑工期逾期未投产的损失287.43万元、设备不合格造成停产的损失132.82万元。驳回原告富岭建筑的其他诉讼请求。
福鞍股份表示,对于原告富岭建筑提出的与事实严重不符的诉讼请求,公司正在积极准备应对措施,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生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24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大型铸钢件的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火电设备铸件、水电设备铸件、核电设备铸件等。
业绩方面,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2.37亿元,同比增长21.36%;归母净利润为8754.58万元,同比增长21.92%。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35亿元,同比增长0.84%,归母净利润2643.12万元,同比增长89.63%。
二级市场上,截至7月3日收盘,富岭建筑上涨0.24%报12.59元/股,总市值为40.34亿元,近一年来累计上涨超三成。
来源:读创财经股票加杠杆在哪里加
美林配资提示:文章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观点。